禹城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背景
禹城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现有工程目前基本接近满负荷运行状态,还经常性的出现超负荷情况,运行压力较大,同时随着区域经济的发展,区域排水量还会继续增长,考虑这种形势,现对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二期扩建,二期扩建污水处理规模为3.0万m3/d。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禹城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
2、项目建设单位:禹城东郊城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3、环评单位:山东环保产业集团
4、建设规模及投资:日处理废水3万m3,项目总投资6310.73万元
5、服务范围及处理对象:禹城市高新区内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
6、主要建设内容:拟建项目建设内容为禹城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厂内设施建设,采用A2O工艺。不包括区域配套污水管网建设。
7、建设地点:位于德州市禹城市高新区史张营村村东、禹城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区内
三、本项目生产过程环境影响
1、废水:拟建项目劳动定员12人,生活污水产生量1.0m3/d(365.0m3/a),收集进入本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系统处理。拟建项目服务范围内废水经处理后,外排水质能够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入赵徒干渠。
2、废气:拟建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污水处理过程中散发出来的恶臭气体,恶臭污染物以NH3和H2S为主,根据建构筑物形式不同经加盖收集或直接收集并通过生物滤池除臭系统处理后,均能够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1二级标准要求,并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二级标准要求。
3、噪声:拟建项目噪声主要来自鼓风机、各类水泵、污泥泵及空压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为防止设备运行的噪声污染,对设备厂商提出设备噪声控制要求,尽可能采购低噪声设备,同时采用隔音、基础等降噪措施,噪声排放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污水处理厂固体废物主要来自处理系统排放的栅渣、沉砂、剩余污泥及少量生活垃圾,栅渣、沉砂、剩余污泥由禹城市污泥处置中心接收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理。
5、结论:
拟建项目属于二期扩建项目,符合当地规划和国家的产业政策要求,项目建设规模满足区域发展和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能够满足总量控制和清洁生产的要求,各项环保措施也是可行,对地表水、地下水、噪声影响较小。在各项环保措施得以落实的前提下,该工程各项环保指标才能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因此,拟建项目的建设从环境角度讲是可行的。
三、公众参与途径及期限
公告发出后,公众可在公示期间内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与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沟通意见。同时如果发布的简本不能满足公众要求,公众需要的其它信息在简本发布后的10日内向环评单位索取或问询。
联系人:严老师
单位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3777号
电话:0531—55581053
电子信箱:sdqy508@126
- 此信息是8年前发布,联系方式已隐藏